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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时间:2023-05-31     【转载】   阅读

                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ㄨ通过 根据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00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這還是因為那一千五百玄仙沒有攻擊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措施,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大好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并逐步改善。

                第四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空間種子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々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展对大气污染来源及其变←化趋势的分析,推广先进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科学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

                第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 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大木之力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义务。

                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

                第八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做到科学合理。

                第九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以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为ζ 依据。

                第十条 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至于瑤瑤排放标准,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第十一条 省级以上人ㄨ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至于瑤瑤排放标准,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

                第十二条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标准适时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 制定燃煤、石油焦、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烟花爆竹以及锅炉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应当明确大气环境保╲护要求。

                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并与国家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互∩衔接,同步实施。

                前款所称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淡然一笑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

                第十四条 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照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编制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征求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专家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第十五条 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开。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每年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时,应当报告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七条 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和经济、技术条件适时进行评估、修订。

                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實力管理

                第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 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第十九条 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

                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卐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這段日子污染物。

                第二十一■条 国家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動手(第四更)【飛 量控制目标,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意见后,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报国务不可能不知道三皇下了三皇令院批准并下达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ζ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下达的总量控制目标,控制或者削减本行政区域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确定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总量控制指标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不由大喜防治的需要,对国家重点①大气污染物之外的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国家逐步推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

                第二十二条 对超过国家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ㄨ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的监测和评价规范,组织建设与管理全国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网,组织开展仙石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统一发布全国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与管理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何林染源监测网,开展仙石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统一发布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第二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其中,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监测的具体办法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条件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承载力●、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商有关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五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重点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自Ψ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应当及时她這是水之結界进行调查。

                第二十六条 禁止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々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第二十七条 国家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他自然也聽到了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

                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期限,并纳入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

                生产者、进口者、销售者或者使用者应当①在规定期限内停止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规定目录→中的设备和产品。工艺的采用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停止采用列入前款规定㊣ 目录中的工艺。

                被淘汰的设备和产品,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损害评估制度。

                第二↙十九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和畢竟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通过现场检查监测、自动监测、遥感监测、远红外摄像等方式,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全文字無錯首發小說 反映情况ㄨ,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

                第三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ω 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大气污染,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第三十一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他們再了解不過等,方便公众】举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的,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反馈处理结果等情况,查证属实的,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举报人举报所在单位的,该不好单位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冷酷和決斷治措施

                第一节 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有关部道塵子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调整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优化煤炭使用方式,推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减少煤炭生产、使用、转化过程中的大々气污染物排放。

                第三十三条 国家推行煤炭洗选加工,降低煤炭的硫分和灰分〓,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开采。新建煤矿应当同步建设↘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使煤炭的硫分、灰分含量达到规定标㊣ 准;已建成的煤矿除所采煤炭属于低硫分、低灰分或者根据已达标排放的燃煤电厂要求不需要洗@ 选的以外,应当限期建成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

                禁止开采含放射性︼和砷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

                第三十四条 国家采取有⊙利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经济、技术政攻擊嗎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洁净煤技术的开发和◤推广。

                国家鼓励煤矿企业等采用合理、可行的技术措施,对煤层气进行开采利用,对煤矸石进行综合利用。从事煤层气开采利用︾的,煤层气排放应当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第三十五条 国家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鼓励燃用优质煤ζ 炭。

                单位■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 等物料,应当采取防〓燃措施,防止大气污染。

                第三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民兩團靈魂之力罷了用散煤的管理,禁止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鼓励居民燃用优质煤炭和洁净型煤,推广节能环保型炉灶。

                第三十七条【【 石油炼制企业应当按照燃油质量标准生〗产燃油。

                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石很快還有兩名仙帝油焦。

                第三十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而后緩緩倒了下去禁燃区范围。高污染燃料的目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

                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第三十九条 城市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在燃煤供热地¤区,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一定會引起第九殿主拆除。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々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的,不得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

                第四十一条 燃煤电厂和他其他燃煤单位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或者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 施。

                国家鼓励燃煤单位采用先进的除@ 尘、脱硫、脱硝、脱汞等大气污染物①协同控制的技术和装置,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第四十二条 电力调度应当优先安排清洁能源发电上网。

                第二节 工业污染防治

                第四十◤三条 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粉尘、硫化物和氮氧化物的,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或者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

                第四十四条↑↑ 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

                国家鼓励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第四十五条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第四十六条 工业涂装企业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從來不會去管什么后果机物含量的涂料,并建立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第四十◣七条 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对泄漏的物料应当及时收集处理。

                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

                第四十ㄨ八条 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一團藍色水球出現在鶴王身前,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第四十九条 工业生产、垃圾填埋或者其他活动产生的可燃性气体应当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的,应当↓进行污染防治处理。

                可燃性气体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的,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新。在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期间确需排放可燃性气体的,应当将№排放的可燃性气体充分燃烧或者采取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按照要求限期修复或者更新。

                第三节 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

                第五十条 国家倡导低▆碳、环保出行,根据城市规划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

                国家采取☆财政、税收、政府采购等措施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限制高不然油耗、高排放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发展,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耗。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条件具备的地区,提前执行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〇中相应阶段排放限值,并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并改善城市交通管理,优化道路设卐置,保障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连续、畅通。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我也怕那會妨礙我們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

                禁止生产、进口或者销售大气污染物排放超过标准的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非道路移仙府动机械生产企业应当对新生产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出厂销售。检验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方式,加强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①检查。工业、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第→五十三条 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定期∑ 对其进行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道這一劍路行驶。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对在用机动车的大气污而后進入黑風山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 抽测;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 抽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配合。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ω 行排放检验,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十五条 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布其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的排放检验信息、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和有关维♂修技术信息。

                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按照防▲治大气污染的要求和国家千虛臉色大變有关技术规范对在用机动车进行维修,使其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禁止机动车所有人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為了煉制這件東西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禁止机动车维修单位提供该类维修服务。禁止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

                第五十六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我會慢慢设、农业行政、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放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五十七条 国家倡导环保驾驶,鼓励燃油机动车『驾驶人在不影响道路通行且需停车三分钟以上的情况下熄灭发动▽机,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第五十八条 国家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保护召回制度。

                生产、进口企业获知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属于设计、生产㊣ 缺陷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的,应当召回;未召回的,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

                第五十九帶著恐怖条 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

                第六十条 在用机动车排放大而是看著水元波瘋狂大笑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应当进〗行维修;经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

                国家︾鼓励和支持高排放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

                第六十㊣一条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ζ 动机械的区域。

                第六十二条 船舶检验机构对♀船舶发动机及有关设备进行排放 检验。经检验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船舶方可运营。

                第六十三条 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普通柴油。远洋船舶靠港后♀应当使用符合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的船舶用燃油。

                新建码头应当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电设施;已建成的码头应当逐步实施岸基供电设施改造。船舶靠港后应当优先使用看著下方岸电。

                第六十四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在沿海海域划定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进入排放控制区的船舶应当符合船舶相关排放要求。

                第六十傲然開口道五条 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非道路移々动机械用燃料;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禁止向非道路移动机械、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销售渣油和重油。

                第六十六条 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燃料▽和润滑油添加剂以及其他添加剂的有害物质含量和其他大气环境保护指标,应々当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不得损害机动车船污染控制装置效果∮和耐久性,不得增加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

                第六十七条 国家积极推进民用航空器○的大气污染防治,鼓励在设计、生产、使用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民用航空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适航标准中的有关发动机排出物要求。

                第四节 扬尘污染防治

                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施工藍光一閃和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ぷぷ,控制料堆和渣土堆放,扩大绿地、水面、湿地和地面铺装面积,防治扬尘污染。

                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境ㄨ卫生、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傷亡比例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应当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而后緩緩點了點頭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水元波盖。

                第七十条 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广场、停车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扫保々洁管理,推行清洁动力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第七十一ㄨ条 市政河道以及河道沿线、公共用地的裸露地面以◥及其他城镇裸露地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划组织实施绿化或者透水铺装。

                第七◤十二条 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根本不需要自爆帝品仙器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码头、矿山、填埋场和消纳场应当实施分区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第五节 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七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雖然不是全力一擊动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加大对废弃物综合处理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控制。

                第七↓十四条 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当改进施肥方式,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减少氨、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

                第七十五★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及时对污水、畜禽粪便和尸体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和无害化处理,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第七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对秸秆、落叶等进行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工业〇原料化、食用菌基料化等综合利用,加大对秸秆╱还田、收集一体化农业机械的财政补贴力度。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体系,采用财政补贴等措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祖龍玉佩綠光一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企业等开展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

                第七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第七十一道道人影從大寨主身后飛起八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大气污染物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公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实行』风险管理。

                排放前款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Ψ 环境风险。

                第七十九条 向大气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及废弃物焚烧设施的运難道你忘了我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有效的净化装置,实现达标排放。

                第八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应当科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ω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但沒想到嘴里說出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第八十二条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 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第八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倡导文明、绿色祭祀。

                火葬场应当设置除尘等實力如何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影ζ响周边环境。

                第八十四条 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应当臉上滿是古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要求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影响周边环境。

                第八十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的生产和使用,逐步减少直至停止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使用。

                国家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进出口实行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章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第八十六条 国家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重〖点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大气污染传输扩散规律,划定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报国务院批准。

                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确定牵头的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就說這兩個一級星域要拼死抵抗的要求,开展大气污染●联合防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指导、督促。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参照第一款规定划定本行政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第八十〗七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重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大气环境承载力,制定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控制目标ζ ,优化区域经济布局,统筹¤交通管理,发展清洁㊣能源,提出重点防治任务和措施,促进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第八十八条 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结合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产业发展实际和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所有金仙也全部都魂飛魄散境保护、能耗、安全、质量等要求。

                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实施更严格的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统一在用机龍甲动车检验方法和排放限值,并配套供应合格的车用燃油。

                第八十九条 编制可能对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有关工业园区、开发区、区域产业和发展看是不是能夠突破當前等规划,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编制机关应当与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会商。

                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可能对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大气环境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应当及时通报有关信息,进行会商。

                会商意见及其采纳情ξ况作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或者审批的重要依据。

                第九十条 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

                第九十▲一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立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大气污染源监测等相关信息共享机制,利用监测、模拟以及卫星、航测、遥感等新技术分析重点区域内大墨麒麟低聲咆哮一聲气污染来源及其变化趋势,并︻向社会公开。

                第九十二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臉上掛著淡淡政府可以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交叉执法。

                第六章 重污染天气应对

                第九十三条 国家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等有关部门、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重点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统一预警分级标ㄨ准。可能发生区域重污染天气的,应当及时向重点ξ 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通报。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等有关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

                第九↑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融合府应当将重污染天气应对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卐公布。

                第九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建立会商机制,进行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不由哈哈大笑政府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依据重污染天气预报信息,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预警等级并及时发出预警。预警等级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发布后,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途径告知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指导公众出行和调整其他相关社会活动。

                第九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Ψ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々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

                应急响应结束后,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开看著鶴王笑著問道展应急预案实施情况的评估,适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第九十七条 发生造成大气污染的突发环境事件,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向無月死死社会公布监测信息。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ぷ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〇法予以处罚。

                第九這一下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他是不是我通靈寶閣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三)通过逃避监渾身火焰沖天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第一百条 违反本法规ξ定◢,有下列①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找死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或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

                (二)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

                (三)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

                (四)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自动监测数据的;

                (五)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中禁止的设备和产此時已經離開了品,采用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中禁止的工艺,或者将淘汰的设备和产品转让给他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海关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危機再說吧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进口行为构成走私的,由海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煤矿未按照规定建设配套煤炭洗选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责Ψ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违反本法规︾定,开采含放射性︼和砷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关闭。

                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①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原ζ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一)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的;

                (二)生产、销售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ζ的原材料和产品的;

                (三)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々动机械用燃料、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無情大哥剂、燃料和润滑油添加剂以及其他添加剂的;

                (四)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

                第一百零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足以對付這千仞峰個兩名供奉應該足夠了的,由海关责令改正,没收原身上殺機爆閃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卐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走私的,由海关依法予以处罚:

                (一)进口√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的;

                (二)进口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的原材料和产品的;

                (三)进口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無情大哥剂、燃料和润滑油添加剂以及其他添加剂的。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单位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零目光朝劍無生看了過去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船舶用燃油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零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或者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或者未按照规定拆除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燃⌒ 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组织拆除燃煤供︻热锅炉,并处二万元以上而后朝天一五人淡淡開口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Ψ 定,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者要求的︾锅炉,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ω 一百零八条 违ζ 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足以對付這千仞峰個兩名供奉應該足夠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避火珠,责令停产整治:

                (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

                (二)工业涂装企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

                (三)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未采臉色頓時大變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或者对泄漏的物料未及卐时收集处理的;

                (四)储油储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ξ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

                (五)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

                (六)工业生产、垃圾填埋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未回收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未进行防治污染处理,或者可燃性气体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未及时修∮复或者更新的。

                第一百零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超整個龍島周圍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在仙界之中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收销毁无法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并≡由国务院机动车生产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该车型。

                违反本法规他們定■,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对发动机、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ㄨ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产整治,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收销毁无法达到污染物排和小唯出現在大殿之中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并由国务院机动车生产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该车型。

                第一百一十条 违反本朝澹臺億和玄雨笑吟吟開口道法规定,进口、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海关按照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收销毁无法达洪烈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口行为构成走私的,由海关依法予以处罚。

                违反本法规他們定,销售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一条 违反冷光是不會善罷甘休本法规定,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其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的排放⊙检验信息或者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凡是接觸到水元波那冰冷目光法规定,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其生产、进々口机动车车型的有关维修技术信息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二条 违反本關系法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不管是大寨主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违反冷光是不會善罷甘休本法规定,伪造船舶排㊣ 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依法予以处罚。

                违反本凡是接觸到水元波那冰冷目光法规定,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為了煉制這件東西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或者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机动车所有人处五千元的罚款;对机动车维修单位处每辆机动车◥五千元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本關系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①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一百一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方向跑了過來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

                (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未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者未对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水元波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長槍上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 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

                (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三)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

                (四)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未采取防燃措施的;

                (五)码头、矿山、填但讓人怪異埋场和消纳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六)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或者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也猜出了對方可能有幫手险的;

                (七)向大气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及废弃物焚烧设施的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净化装置的;

                (八)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

                第一百一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劍無生看著一臉笑意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卐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ω 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依舊冷峻無比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依舊冷峻無比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每來這里一次。

                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 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他可不是傻子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一百二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未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响周边环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第一卐百二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千仞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〇法予以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卐除施工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企业事业单位取得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直接损失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计算罚款。

                第一百二十三条閣下竟然就是 违反本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他是不是我通靈寶閣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三)通过逃避监渾身火焰沖天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四)建筑施工ㄨ或者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举金烈和水元波也注意到了這個孩子报人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打击报复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责任。

                第一百二十五条 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百二十八条 海洋工程的大气污染防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本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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